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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详情
本发明涉及一种SEBS复合发泡材料,包括以下组份及其重量份数:SEBS10‑50份;EVA20‑50份;POE10‑30份;EPDM 3‑10份;外润滑剂:0.4‑1.0份;内润滑剂:0.4‑1.0份;硫化剂0.2‑1.2份;硫化活性剂0.5‑1.5份;发泡剂0.6‑2.0份;软化油5‑20份。按每一组份分别占比所述每一组份重量份数的百分比计,将SEBS、软化油以及14%‑30%的EVA、50%‑90%的POE、20%‑30%的外润滑剂混炼均匀后,经散热处理、造粒处理而制得预混料,然后,将所述预混料与余量EVA、余量POE、余量外润滑剂以及余下各组份混炼均匀,然后散热处理、造粒处理形成造粒料,将所述造粒料进行发泡工艺处理而制备成所述SEBS复合发泡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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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流程
(1)提交订单:需求方选定所需专利,在线提交订单或直接与客服联系
(2)签订协议:需求方与IP成金网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或专利许可协议
(3)预付款项:需求方按约定向IP成金网支付预付款项,同时IP成金网向专利持有方支付预付款项
(4)变更手续:专利持有方收到预付款项后,向IP成金网交付专利转让或许可所需全部资料;IP成金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或备案材料,完成变更或备案手续,国家知识产权局1个月左右下发变更的《手续合格通知书》或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》
(5)结算尾款:确认转让或许可成功后需求方向IP成金网支付合同约定剩余款项
(6)交付证书:专利权转让需交付证书,IP成金网向专利持有方支付剩余款项,并向需求方交付《专利证书》、《专利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》原件,至此专利转让合同完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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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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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方式
(1)汇款支付
会员可通过银行汇款转账的方式,向IP成金网的指定账户进行支付。
(2)现金支付
会员可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43号橡胶谷A栋134室青岛橡胶谷知识产权有限公司,进行现金支付。